原告的合法权益如果被他人侵害,如果原告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法院起诉了,那么在原告证据充足的情况下,原告的诉请就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如果原告超过诉讼时效才起诉,则即使原告的证据充足,原告也将丧失胜诉权,法院也不会支持原告的诉请。
所以,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法律后果,并非是原告丧失了对被告的实体权利,而是原告丧失了对被告的胜诉权。既然胜诉权丧失,那么原告的诉讼请求当然无法被法院支持。
那么,在现行法律规定下,诉讼时效期间是多久呢?诉讼时效期间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起算的呢?
根据民法典的最新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和具体的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具体到本案,张某向法院起诉黄某,要求法院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诉讼时效,也是三年,自黄某承诺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然而,在黄某承诺的借款期限届满后,张某并未及时向黄某主张权利,要求黄某偿还借款。
碍于面子问题,张某在借款期限届满三年之后,才要求黄某偿还借款,此时已经超过了三年诉讼时效。
根据法律规定,张某已经丧失胜诉权,所以张某向法院起诉,即使证据充足,其诉请也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必须重点关注诉讼时效问题。在我们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他人侵害之后,务必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义务人主张权利。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我们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义务人主张了权利,就可以中断诉讼时效,使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如此循环,只要在下一个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我们再次向义务人主张了权利,就可以无限次地中断诉讼时效。如此,我们就无需担心诉讼时效经过问题了。
需要注意的是,我们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义务人主张权利,务必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其他易于保留证据的形式。
因为,我们将来向法院主张曾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义务人主张过权利,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是需要提供证据证明的。
假如我们没有证据来证明,那么,我们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主张,就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